- 参展商资格
符合下列任何条件的公司和机构均有资格参加展览会:
Ο工业设备生产商 Ο元件、设备和材料生产商 Ο与广播、通讯有关的商家 Ο软件开发商 Ο贸易与销售公司 Ο服务、信息和通讯公司 Ο报纸、杂志和其他出版公司 Ο研究机构 Ο非营利、公众和行业组织
- 广告和其他中介机构没有参展资格,即使其产品在上述范围内。
- CEATEC JAPAN组委会保留拒绝在以往展览中违反规章或其行为被认为有害于参观者和其它参展商的任何实体申请的权力。
- 展位数量与格局展位数量与格局
| 展位种类 | 展位类型 | 可申请的数量 |
|---|---|---|
| 标准展位 | 1 排 | 1,2,3,4,5,6 |
| 2 排 | 4,6,8,10,12 | |
| 3 排 | 9,12,15,18 | |
| 4 排 | 16 | |
| 区域性展位 | 20,25,30,35,40,45,50,55,60, 65,70,75,80,85,90,95,100 |
|
| 临时展位 | 1 排 | 1,2 |
| 1 排 | ![]() |
| 2 排 | ![]() |
| 3 排 | ![]() |
| 4 排 | ![]() |
- 在展位的一侧或者三面可能与其他参展商的展位相邻。
- 团体或者联合参展商可以申请100个以上的展位。
- 参展商申请结束之后,组委会将按参展展品种类制定出展区的布局图。如果申请的总空间超过了展览会的总容纳空间,组委会将有权减少参展商申请的展位数量,不过组委会会采取公平的方式来决定相关事宜的。
- 展位规格
- 标准展位
- 包装展位
(1) 排状展位规格及设施
| i | 展位规格 2.97 m(长)x 2.97 m(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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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i | 展位设施 对于1到4排展位的参展商而言,系统墙板将作为背面墙板安装到相邻展位的侧面。不过,对于位于展 厅角落部位的展位,朝向拐角的侧面不会安装系统墙板。 |
(2) 区域式展位的规格与设备(20个和以上)
区域式展位的规格为:
一个展位面积 = 9平米。一个展位面积=9平米。展位是基于总的预留空间(9平米×展位数),将其划分为若干长宽比为2:1或者1:1的区域,参展商最终以抽签的方式获得不同尺寸的展区空间。
(3) 展位高度
标准高度是2.7米,展墙的详细高度如下所示:
| i | 第一排(1, 2, 3, 4, 5, 6) 距走廊和/或地基隔板1米的展墙容许高度为3.6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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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i | 第二排(4, 6, 8, 10, 12) 距走廊和/或地基隔板1米的展墙容许高度为3.6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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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ii | 第三、四排(9, 12, 15, 16,18) 第三、四排展位距走廊和/或地基隔板1米的容许高度为6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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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v | 展区的展位空间(20个和以上) 高度限制为6米。允许悬挂低于6米的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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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展位规格与设备
| i | 展位规格 1.98 m(长)x 0.99 m(宽)x 2.7 m(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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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i | 展位设施 *参展商最多可以申请三个包装展位 |
- 展位费用
- 标准展位
- 包装展位
每个展位的费用如下
| CIAJ, JEITA 与JPSA的会员: | 346,500日元 (含税) |
| 其他参展商: | 378,000日元 (含税) |
| 每个展位: | 178,500日元 (含税) |
- 上述展位费用涵盖的项目:
- 证件
- 邀请卡
- 官方网站(英语和日语)
- 英文参考手册
| 参展商证件: | 每个展位15个 |
| 工作人员证件: | 每个展位5个 |
| 展位数量 | 分发邀请卡的最大数量 |
| 1至3个展位 | 1,000 |
| 4至8个展位 | 2,500 |
| 9至12个展位 | 4,000 |
| 15至20个展位 | 6,000 |
| 每增加5个展位 | 增加1,200 |
在CEATEC JAPAN官方网站(www.ceatec.com)发布公司介绍信息
在CEATEC JAPAN的英文参考手册上发布公司介绍信息
- 展位附加费
- 下述项目没有包含在上述展位费用中,需要额外交付:
- 除了墙板之外的展位装饰
- 其他
| 电源安装费用, 单相100V 或 200V: |
2,100日元/kW (含税) |
| 电源安装费用,三相200V: | 2,100日元/kW (含税) |
| 耗电费用: | 2,100日元/kW (含税) |
| 超时工作加班费: | 10,500日元/小时 (含税) |
| 特别邀请: | 300日元 (含税) |
| 额外的参展商证件: | 1,500日元 (含税) |
| 额外的工作人员证件: | 500日元 (含税) |
| 参展商可以获得有关展览会介绍的直邮信件: | 50日元/套 (含税) |
除系统面板之外的展位装饰由参展商实施。管理办公室提供包装展位方案。
<基本设备> 经过展览会管理部门同意,参展商便可以使用含有招牌、公司名称字母、地毯、招待柜台、椅子、聚光灯、荧光灯和插座等设备的包装展位。 详细情况请参考在抽签决定展位时所分发的实用手册。
| 一个包装展位 | 99,750日元 (含税) |
| 两个包装展位 | 143,850日元 (含税) |
| 三个包装展位 | 198,450日元 (含税) |
除以上提到的费用外,若出现适用于展台设计的法规,将对参展商实行额外的收费。有关这些费用的细节请参见宣传手册与实用手册。
- 申请与付款程序
将申请表提交到:
CEATEC JAPAN 管理办公室
日本电子展示协会
105-0012,日本东京都港区芝大门1-12-16
住友芝大门大厦2号楼
电话:81-3-5402-7603 传真:81-3-5402-7606
申请的截止日期
| 第一批展位申请的截止日期 | 4月28日(星期四) |
| 第二批展位申请的截止日期 | 6月3日 (星期五) |
- 第一批展位申请的最后期限
申请者最终通过抽签来确定所分配到的展位。 - 第二批展位申请的最后期限
申请者最终通过抽签来确定所分配到的展位。
*如果展位在最后申请期限之前都已经被订出,此后不再接受任何展位的申请。 - 在第二批展位申请的最后期限结束之后
从6月4日(星期六)开始, 如果仍有展位没有被预订,还可以继续接收申请,直到所有展位都被订出。 - 首次参展商
首次参展的公司/组织要求递交一份“公司简介”和“展品目录”以及参展申请表格。
没有此类信息的申请将推迟受理,直至管理办公室确认收到为止。 - 如果两家或更多公司/组织将联合参展
他们应当推选一个“代表参展商”来支付展位费。管理办公室将发给该代表参展商一张联合参展登记表格,后者应填写表格并递交管理办公室。
- 展位费用支付
| 第一批的申请 | 2005年6月30日 |
| 第二批的申请 | 2005年7月29日 |
- 退展的惩罚措施
| 2005年6月4日至抽签决定展位的期间 | 60%的报名费 |
| 抽签决定展位之后 | 100%的报名费 |
- 展位分配
- 第一批展位抽签
在4月28日(星期四)以前提交申请的参展商参加第一批展位的抽签。 - 第二批展位抽签
4月29日(星期五)至6月3日(星期五)期间提交申请的参展商参加第二批展位的抽签。 - 剩余展位
在抽签日期到来时,如果还有一部分展位没有被申请,那么这些展位将被划为剩余展位。6月4日(星期六)以后提交申请的参展商,可根据提交的先后顺序从剩余展位中进行选择。
- 设施展位
- 规格
2,970 mm (长) x 2,970 mm (宽) x 2,700 mm (高) - 费用
每个展位210,000日元(含税) - 固定设备
荧光灯(每展位2个)和最大功率为800瓦的电源插座(每展位1个)。 - 位置
设施展位地点设置在展览大厅中其他展位的附近,具体由组委会决定。由于展览场地有限,设施展位也可能会设置在展览大厅外边。
- 有关国外参展商及其展品的注意事项
- 展览场所的禁止行为
- 展位的转让
不允许参展商将部分或全部展位转租、出售、转让或者交换给第三方或其他参展商。 - 指引参观者到其它的地点
不允许参展商将CEATEC JAPAN的参观者引向到其他同期开的产品或科技的展示。 - 从事销售活动
展会期间,不允许在展区内销售出版物和软件以外的其他任何产品,同时需要出售出版物及软件的参展商需要提前递交有关的详细资料。 - 干扰展会的行为
干扰展会的行为包括:在展位外分发产品目录或介绍手册,未经许可在展区范围外出售物品 (如展品或装饰用品)。
- 参展商的职责
- 支付款项的义务
参展商支付所有参展款项和费用的发票均由管理办公室出具,并在交付所有款项之前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 遵守法规
一切展品的调动和管理及相关项目,以及在展览组织过程中的一切相关事宜与管理工作,都要遵守日本本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 参展物品的赔偿责任、管理和保险
(1) 参展物品的赔偿责任、管理和保险
(2) 如果展会现场出现人员受伤和/或财产受损,参展商必须立即予以赔偿,无论相关事故是否由于参展商疏忽所致。展位经理应当随时在现场防止人员受伤、财产损害、火灾和其它可能发生的危险。
(3) 建议参展商对展会期间的安全进行适当的投保。
- 在出现不可避免的情况时展会将取消和更改
- 由于出现不可避免的灾难或潜在的灾难,诸如地震、火灾、疾病、恐怖活动或政府当局的命令等导致展会被迫取消,展会的组织者或主办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 如果CEATEC JAPAN在开展之前因为一场不可避免的灾难被迫取消,则参展商支付的参展费将全额退还,但要扣除已经产生的开支。CEATEC JAPAN组委会对参展商已经产生的其它开支概不负责。
- 如果展期因一场灾难或潜在的灾难被迫缩短,则无论是展会组织者还是主办方均不负责全额或部分退还参展费用。
- 配合主办方拍照
- 工业产权保护
- 专利法(第3节,第30款)
- 实用新型法(第1节,第11款)
- 商标法(第1节,第9款)
- 其它
- 组织委员会













